..合約糾紛…拉法葉艦賠款 一億元被星攔截
作者: 記者許紹軒╱台北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 2011年10月31日 下午1:10.
....海軍在拉法葉艦佣金仲裁案勝訴,但法方匯回賠款時,竟扣留二百廿萬歐元(近新台幣一億元),理由是新加坡戰略科技公司與軍備局有合約糾紛,該公司以新加坡法院判決,向法國聲請假扣押獲准。

軍備局痛批新加坡法院罔顧雙方合約中「仲裁地」與「準據法」適用規定,片面判決此案應在星國仲裁,當初我方憂心星國法院立場未出席仲裁庭,結果敗訴,星方持判決向法國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,我方已委派律師在法國打官司。

七月十二日法商台利斯公司依仲裁結果,匯回台灣新台幣二五一億二七九六萬三○○○元賠款,我方到匯款前夕,才知道其中二百廿萬歐元已被聲請假扣押獲准。

軍備局指出,戰略科技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承攬聯勤二○五廠的「地下靶場量測系統案」,到一九九八年四月二日都未履行合約,我方在四月卅日與其解約,並沒收履約保證金;但對方不服,向星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賠償並對履約保證金行使禁止支付命令,我方曾派員出庭要求解除該命令。

軍備局指責星國法院罔顧合約「仲裁地」與「準據法」適用規定,逕自於一九九八年十月廿七日宣判此案有爭議,應在新加坡提付仲裁或訴訟。我方委任律師研究認為,我國在此案未支付任何款項,在星國爭訟只是為了保證金,且我國民事訴訟法四○二條並不承認此判決,加上考量該國法院立場,同年十一月廿日決定不派員出席仲裁庭,最後敗訴。

法界指出,顯然此案合約規範的仲裁地與準據法都非新加坡,才會讓我方做出不到新加坡爭訟的決定,但後續卻難控制。

此後戰略科技公司曾試圖在英國聲請扣押當地我國財產卻敗訴,軍方表示,當對方得知我國在拉艦佣金案勝訴,便持星國法院判決向法國法院聲請假扣押仲裁案求償部分債權獲准,台利斯公司因而扣留二一九萬五五○○歐元,等到司法程序結束,台利斯需於十五天內支付該款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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