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議題---證所稅說明(101.07.26)

根據三讀修正通過條文,102年到103年證所稅採雙軌制,「設算所得」制為當台股指數達8500點以上時,按股票賣出金額扣繳千分之0.2;台股9500點以上時,按股票賣出金額扣繳千分之0.4;台股1萬500點以上,按股票賣出金額扣繳千分之0.6。

「核實課徵」制對象為出售10張以上102年以後掛牌的初次上市、上櫃(IPO)股票;出售未上市、櫃股票;賣出100張以上的興櫃股票;非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,採分離課稅,稅率15%,長期持股滿1年以上減半(稅率7.5%)課徵,IPO部分持有超過3年再減半(稅率3.75%)。

核實課徵部份,採當年度盈虧互抵,當年證券交易損失,可從當年度證券交易所得中減除;另外,股票成本認定採「先進先出」法,如果投資人同一檔股票數量很多,依最先買進與賣出的時間計算成本。

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,民眾要在101年12月15日以前向證券戶所屬證券商申請,選定102年適用設算所得或核實課徵,個人同一年度選定後不得再變更;102年1月1日首次開立證券戶者,應於申請時選定。

104年後全面取消「設算所得」制,回歸「核實課徵」單軌制,課徵對象再增加全年出售證券金額超過10億元以上的個人。

法人部分採最低稅負制,稅率12%到15%,免稅金額為50萬元,長期持有3年以上享減半優惠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問:證所稅何時開始課稅?

答:民國102年起實施,施行前2年採「設算所得」及「核實課稅」雙軌制。104年起,設算所得制落日,由核實課稅制單軌課稅。設算所得採取就源扣繳、分離課稅;核實課稅則是分開計算、合併報繳。

問:什麼是設算所得?

答:設算所得是採就源扣繳方式課徵,原則上只實施2年,104年以後,即不再採行。也就是102年及103年間,台股指數達8,500點時,除了適用核實課稅者外,多數出售股票的投資人,將進入設算所得的課徵範圍,每出售一筆股票,就要按其出售金額乘上扣繳稅率,繳納證所稅。但104年之後,即不再受台股指數約束,除非適用核實課稅者,其餘投資人買賣證券交易所得,等同回復免稅。

問:設算所得的課徵標準與稅率為何?

答:設算所得以台股指數8,500點為分界,低於8,500點維持免稅;8,500點到9499.99點,按賣出金額的0.02%課稅;9,500點至10,499.99點,稅率為0.04%;10,500點以上,按0.06%課稅。

問:設算所得的指數門檻以何日為準?

答:首先,設算所得的指數標準是以「賣出前一日」的台股收盤指數為準,舉例來說,102年1月1日台股收盤指數是8,501點,在102年1月2日出售股票的投資人,就要按出售金額扣繳0.02%的證所稅。換句話說,102年1月2日當日台股收盤指數跌破8,500時,在102年1月3日出售股票的投資人,即不必繳納證所稅,依此類推。

問:設算所得的方式為何?

答:設算所得因是就源扣繳,投資人不必再就這筆所得辦理結算申報,其所得計算公式為:賣出金額X扣繳稅率。例如,甲在102年1月2日出售A股票,出售金額是100萬元,若前一日台股收盤指數為8,500點,甲應扣繳的證所稅就是200元(出售價100萬元×扣繳率0.02%)。

問:什麼是核實課稅?哪些人適用?

答:核實課稅與設算所得只會擇一課徵,即設算所得課稅者,不必擔心要核實課稅。依據法條,核實課稅分二階段實施,第一階段是102年及103年,課徵對象包括四大類: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達100張、出售102年以後掛牌的初次上市櫃股票(IPO)逾10張者、出售未上市及未上櫃股票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買賣證券交易所得。

104年起,核實課稅進入第二階段,除前述四類課徵對象外,再增加當年度出售股票總額逾10億元以上者。

問:核實課稅的投資人,如何報繳證所稅?

答:核實課稅是採「分開計算、合併報繳」的課徵方式,投資人需在103年5月時,就102年全年出售股票的交易所得,按15%的稅率,計算出證所稅的應納稅負,再與一般所得的應納稅負合併報繳。

問:如何計算核實課稅的證券交易所得?

答:適用核實課稅計算證所稅的投資人,課徵公式是:證券交易所得=出售收入-原始取得成本-必要費用。

以甲出售未上市櫃股票10張為例,其取得成本分別是10元2張、13元2張、15元3張、16元3張,合計10張未上市櫃股票的加權平均成本是13.9元。甲在102年全部出售,每股售價20元,支付證交稅600元、買進及賣出手續費483 元,其證交所得為:20元×10張×1,000股-13.9元×10張×1,000股-(600元+483元的稅費)=59,917元證所稅即為:59,917元X15%=8,987元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mart888j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