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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成都中級法院今天宣判,重慶市前公安局長王立軍4項罪名成立,判處15年徒刑。 根據中國媒體指出,成都法院指出,王立軍由於「徇私枉法、叛逃、濫用職權和受賄」被判刑15年。
4項罪名成立,王立軍遭判15年。資料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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