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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指數漲破8500,恐出現贖回潮

政策大轉彎 台股基金也要課證所稅

證所稅將從2013年起恢復開徵,很多投資人都在問,投資人買基金跟買台股,在證所稅扣繳上有何不同?經《Smart 智富》月刊向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查證,未來①投資人買賣基金受益憑證,因淨值差異賺到的資本利得,確定免課證所稅;但是,②台股基金一旦台股指數達8,500點,仍要課稅!

財政部目前擬定的課徵方法與市場預期大相逕庭,原本投信業者以為,台股基金可納入免課證所稅範圍,沒想到新制仍把台股基金比照一般散戶納入課稅,業者擔心這將使得6年來資產規模已經萎縮37%的台股基金,再遭投資人贖回,基金規模恐將向2008年低點靠攏。

 

 

▲近6年來台股基金規模大幅萎縮

 

針對台股基金未來哪些投資會被課證所稅、哪些可以豁免?以下分成2種情境說明:

情境1》台股加權指數來到8500點以上,購買上市櫃股

◎個人購買

是否繳納→要繳證所稅!

前2年為設算所得與核實課稅雙軌制。未聲明者自動採設算制,指數8,500點以上買賣股票,就得按級距課徵千分之0.2∼0.6不等之證所稅。

◎透過台股基金

是否繳納→要繳證所稅!

國內投信發行、主要投資台股上市櫃公司股票的176檔基金,其受益人(即基金持有人)若為「個人」,只要指數來到8,500點以上,一樣會被預扣證所稅(基金公司在券商處交易時,就會被預扣。除非全體受益人皆選擇核實課稅制)。

 

 

 

情境2》不論指數是否衝過8500點,購買興櫃或新上市櫃股票

◎個人購買

是否繳納→要繳證所稅!

根據財政部規定,不論選擇設算制還是核實制,個人只要買賣10萬股以上興櫃股票、1萬股以上初次上市櫃(IPO)股票,或賣出先前取得、但在2012年12月31日之後初次上市之股票(如今年5月份購買未上市股、明年5月該公司上市後賣出1張),不論張數均得繳納,且都要強制用「核實制」,依據所得額扣繳15%證所稅。

◎透過台股基金

是否繳納→免稅 (註)

賦稅署官員解釋,依稅法規定,台股基金若投資這兩類股票,所得將可不必核實課徵,因為「所得稅法規定,基金要實際分配才課所得稅」。

註: 除非基金分配此利益,但一般基金皆不分配

換句話說,雖然投資人買賣台股基金受益憑證(買基金而換得的「憑證」,概念類似買股換得的「股票」)如果賺到資本利得,不管大盤指數漲到多高,都可以免課證所稅;但是,台股基金自己買賣股票,則跟一般人沒什麼不同,只要加權指數上到8,500點,台股基金一樣要預扣證所稅。因為繳了稅,基金淨值自然受影響,基金受益人等於照樣要被「暗扣」證所稅!

 

針對這一點,投信業者直言,這與原本標榜「共同基金不用課稅」的精神明顯違背,對財政部的決定都覺得「傻眼」。一位本土投信副總經理強調,「這會反映在淨值上,當(加權指數)8,500點以上時,淨值就會漲得比較慢,投資人恐怕乾脆不買(台股基金),轉而把資金匯到海外投資。」這樣一來,對投資人心理影響而造成的基金贖回潮,業者現在多表示,「無法評估」會有多大!因為擔心危及整個產業的生存,投信投顧公會主管透露,目前已透過管道向財政部爭取,希望既然「一般共同基金不用課稅」,能將台股基金買賣股票部分也能減免,以免政府在景氣一片低迷下,還加壓打垮國內投信業者!

也就是說,若台股基金賣出的是IPO股票和興櫃股票,即使有獲利,但只要不將這部分收益拿出來「分配」給投資人,而是把獲利持續累積在基金淨值中,那麼財政部就不會課徵這部分的證所稅。由於目前市場上大多數台股基金,在公開說明書上都載明:「本基金之收益,全部併入本基金之資產,不予分配」,那麼幾乎買賣這類股票,都能替投資人達到「避風港」的免稅效果。

雖然如此,業界認為,台股基金這部分的受益不大。因為除非投資人專門購買中小型台股基金,且其標榜投資興櫃和IPO股票,才能享受此一避風港效果。其他多數台股基金主要交易對象都還是中大型上市櫃個股,投資人能享受到的避風港效果恐怕有限。

此外,如果把台股基金和投信代管的政府退休基金相比,台股基金要課證所稅,政府退休基金卻免課,因為賦稅署解釋,勞退等4大基金的受益人是「政府」,由於「政府單位免課稅」,所以即使政府基金委外由基金公司代操,未來就算台股來到8,500點以上,這些政府基金帳戶內的股票賺了錢,是不會被課證所稅的。

 

 

▲台股基金難逃證所稅大網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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