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會計法》修法烏龍 學者:法律解釋可彌補

<:TIME datetime="2013/06/05/">2013年06月05日17:19

《會計法》修法漏「教」字,藍委謝國樑今天召開記者會,司法人權促進會理事長楊雲驊表示,此缺漏是立法者「無意的錯誤」,可由司法機關提出「法律解釋」彌補。
 
楊雲驊認為,基於合憲性解釋原則,本條應允許適度的「目的性擴張」適用範圍,大學教授實可與同項條文提到的「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」等視,因都是執行政府研究計畫委託案,若得到不同對待,違反《憲法》平等原則。
 
至於由行政院提覆議,楊認為,依《憲法》規定,行政院提覆議,是因認為法案窒礙難行;且覆議是為解決行政與立法兩權間嚴重爭執的政治手段,就目前通過條文來看並不符合。
 
此外,謝國樑受訪強調,只是提供平台讓學者發表意見,不代表國民黨團的立場。

右起楊雲驊、謝國樑。趙元彬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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