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障型壽險興起 瞄準高齡者
2012-03-19 01:05 工商時報 記者張中昌/台北報導

保障型壽險商品比較

 隨國內逐漸步入高齡社會,壽險業者紛紛推出以65歲或繳費期滿為分水嶺保單,未到期時強調保障,期滿後則可領回生存金,部分保單還有長壽祝賀生存金,讓保戶退休生活可獲一定保障。

 壽險公會統計,民國99年國人的壽險與年金險投保率達210%,即平均每位國人擁有超過2張保單,普及率逐年攀升。

 但金管會統計,至100年9月,國人以身分證歸戶後,個人壽險平均投保金額為新台幣135.48萬元,相較99年平均投保金額131.54萬元僅成長約3.94萬元,顯示國人保障不足。

 國際紐約人壽多元行銷長盧裕民表示,保障型的保險商品主要以保單法定退休年齡65歲為分界,將人生的保障時期區分為65歲前的「人生打拚期」、65歲後的「退休享樂期」。

 盧裕民解釋,65歲前因為還在就業,所以會提供被保險人全方位保障;滿65歲後因已達退休階段,除了先領取一筆保額100%的生存金,70歲起還可每5年領取10%保額的長壽祝賀生存金。

 此外,若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住院,可申請老年住院醫療保險金。

 國泰人壽的「新增美滿312終身保險」繳費期間壽險保障為保額的3倍,期滿後取回100%保額當生存金,保障轉變為保額2倍,至於重大疾病與特定傷病險也包含在內,給付上限為保險金額1倍。

 新光人壽「長安養老終身型壽險甲型」繳費期間保障為保額的3倍,期滿後取回100%保額作為生存金,保障轉變為保額2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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