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花10萬包車 擄前女友「爽一下」

2012年07月31日09:27

台北男子林家賢(25歲,在押)去年10月6日約前女友談判,花10萬元包計程車繞行北台灣24小時,與運將廖崇錫(44歲)聯手強拉前女友上車,一度支開廖男,林男在後座要求前女友「讓我爽一下,才放你走」,性侵得逞,再命廖載往汽車旅館,逼前女友清洗下體且錄音稱「我是自願的」才放人。

士林地院昨天依強制性交等罪判林男6年4月徒刑,廖男因貪圖高額車資配合林男犯案,依妨害自由罪判刑6月、緩刑3年。全案可上訴。

警方偵訊後將嫌犯林俊昌(中)依強盜罪嫌移送法辦。王勇超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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