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師簽定「與花豹每天做愛」 妻獲賠

2012年08月14日08:32

台中榮總麻醉科醫師彭士晏(37歲)外遇藥廠女業務陳精宜(29歲),互稱「獅子王」、「小花豹」且簽「性愛契約」,醫師娘抓猴且求償200萬元。2人判刑確定,士林地院昨天再連帶判賠55萬元。

該契約明定「獅子王聘小花豹為生活夥伴」、「獅子王需每天陪小花豹做愛」、「獅子王月付小花豹4萬元」

法官指出,彭、陳通姦嚴重破壞彭妻6年婚姻關係,造成彭妻精神極大痛苦,彭妻原為家庭主婦,事發後到診所當護士,陳女已無業等狀況;判彭、陳應連帶賠償彭妻精神慰撫金55萬元。仍可上訴。

【動新聞】「獅王花豹每天做愛」醫賠妻55萬

彭士晏與藥廠女業務外遇還簽性愛契約,須賠妻55萬元。翻攝網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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