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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11/21 專家傳真─呼應證券稅取代證所稅

財政部張部長10月29日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民國102年財政部所屬單位預算編列情形,其中證券
交易稅收入今年1~9月只收到550億元,比去年同期短少203億元,預估全年只能收到700億,但明年
預算卻編列到964億而引起立法委員的撻伐。立法委員孫大千並將提案廢除證所稅,改以證交稅、證
所稅合併課稅方式取代明年將實施的證所稅,個人表示贊同並建議將其改為證券稅。

 依財政部原估算證所稅通過後,不但可達到馬總統所說「量能課稅、公平正義、縮小貧富差距」三
大目標,且預計可徵收一百億左右的證所稅,但由公佈徵收證所稅到現在所看到的是每天成交量萎縮
,不但可能徵不到證所稅,證交稅卻減少了,而可預見的稽徵成本將增加,股民申報證所稅程序繁雜
了,而中實戶的出走、人頭戶、國外虛設法人增多,民怨四起,實非當初復徵證所稅所預料得到的。

 如今孫立委提出證交稅合併證所稅,將證交稅提高為千分之3.5以取代證所稅,立意很好。但如將現
在實施的證交稅千分之3,分離出千分之2為證交稅、千分之1為證所稅,千分之2證交稅稅率不變,千
分之1證所稅隨股票指數的漲跌彈性調整,例如指數低於五千點時,將證所稅調為千分之0.5,當指數
高於八千點時證所稅調升為千分之1.5,當指數高於九千點時證所稅調升為千分之2,以此類推。而將
之統稱為證券稅,亦即指數5千點以下,證券稅千分之2.5,5001點到7999點時證券稅千分之3,8千點以
上證券稅為千為之3.5,9千點以上千分之4,此種課稅方式不但符合財政部就租稅正義的政策說明,也
符合馬總統的量能課稅,不增加稽徵成本及簡政便民原則。

 一、現行證券交易稅已有內含對證券交易所得分離課稅:依財政部2011年7月13日就「租稅正義」之說
明之(一)特別提到我國雖無資本利得稅之名,惟有針對資本利得課稅之實。四之(二)有價證券交易
部分,更提到「目前股票出售時課徵0.3%證券交易稅。回顧79年1月1日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,同時將
證券交易稅率由0.15%提高至0.6%,83年再降至0.3%,足見現行證券交易稅中已有內含對證券交易所
得分離課稅」其理甚明。

 二、量能課稅:當股票指數上升時,表示市場活絡,股民所得增加,既然所得增加則多課徵一點所得
稅也是應該的,股民不會心痛。

 三、不增加稽徵成本:現行證交稅的徵收機制,係依交易額計算課徵,行之多年,股民皆已瞭解並接
受,依此課徵的機制浮動調整證所稅,不會增加稽徵成本,且可增加國庫收入。

 四、簡政便民:此種依成交金額就源扣繳的方式,不會增加人民繁雜的申報程序,不會增加公務人員
的工作負擔,亦不會引發民怨,實為簡政便民的最佳方式。

 證券市場是一個國家經濟的櫥窗,市場的榮枯代表一個國家經濟的現況與未來,在目前全球經濟低迷
,國內景氣不振,此時,政府要做的是設法擴張市場規模、吸引外資創造財富,如此既能增加國庫稅收
,增加人民的所得,而不是一味的表面公平正義、而使交易市場萎縮,造成繁政擾民的惡名吧!<擷錄工商>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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