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《所得稅法》 最快明年取消年齡限制

2012年09月07日08:23

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抵稅的法規將大鬆綁,行政院會昨通過《所得稅法》修正草案,扶養就學、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的其他親屬,只要能提出證明,被扶養者不再有年齡限制,都可列報免稅額。

該項修法,源自一位孝順婦人的釋憲案。郭燕娥獨自扶養70多歲中風老母、殘障大嫂及2名未成年姪子、姪女,報稅時將4人列為扶養親屬,但大嫂40多歲,年齡不符《所得稅法》相關規定,被稅捐機關剔除,於是郭燕娥聲請釋憲,如今政院通過修法。

郭燕娥扶養中風老母(左)、殘障大嫂(右),但大嫂不到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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